为严格做好监所检察工作,筑牢监所防疫安全墙,该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刑事执行检察 “不进入、不接触 ”的形势下,积极探索新的检察监督工作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时期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秉持 “疫情防控不能松,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不能等”的工作理念,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建立与监管场所疫情防控信息共享机制,安排专人对接联络,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每日通过电话、微信等模式监督,掌握监督场所的具体防疫措施、监管民警及在押人员有无确诊感染或疑似感染,以及病犯、发热人数、新收押人员情况和医疗卫生、出所等情况,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每日督促落实羁押期限七日前提示制度、超期羁押及时报告制度重大事件即时报告制度等,严防超期羁押,切实发挥 “驻所检察”职能作用。
同时,该院正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创新监所检察方式方法,准备运用智慧检务系统助力检察监督,以远程视频代替面对面监督,详细询问在押人员的生活与诉求和监管民警执法情况以及监所防疫情况,确保特殊时期监督工作不缺位。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做好监所检察工作,推动筑牢监所防疫安全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