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华亭县院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特别是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以“质量、规范、责任、效果”为根本,根据办案制约机制和素能要求,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履行监管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案件评查工作是一项拓展性业务,其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解决办案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自我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水平,案管办成立后,这项工作成为案管工作的日常职责。但案件评查涉及办案的各个部门和多个诉讼环节,案管人手少、新手多,自身量能不足,加之案管是一项新机制,新业务,人们对新制度的接受有一个认知过程,组织协调到至关重要。加之该院在平凉七个基层院中属第二办案大户,由于案多人少,难免有工作失误,为此该院在每年评查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系统性的评查方案,由院领导负责管理,有关业务部门具体办理,要求办案同志把案件评查作为一个自我审视的过程,虚心接受新制度、新制约,自觉接受监督,保证了案件评查工作顺利开展。
案件评查是一项严肃认真的监督活动,涉及职能范围广,业务要求多,评查节点细,因此评查方案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要明确,评查的对象、重点、内容要突出,评查的方法要周到,评查人员要选准,评查效果要巩固。每年一个主题,每次都有重点。近年来我院把涉检信访案件、容易滋生徇私枉法的案件、纠诉上访案件作为评查的重点,同时根据办案的特点、结果等不同,在一定时间段选择一些疑难复杂、意见分歧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寻找分歧焦点,存在问题症结,通过评查回头再认识,促进了办案能力的再巩固、再提高,这样把评查的触角和视野拓展的更深更广。
发现问题是评查案件的关键,只有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才能以理服人,取得好的整改效果。因此在评查时要认真查、仔细评,不放过任何细节,不忽略死角,全面系统的查、客观公正评,以细节提质量,以质量赢公信,力求通过评查促进实体公正,程序合法,执法规范,卷宗文书适格。把评查的主要内容放在自侦部门在办案中是否保障了涉案人员必要的休息和饮食、是否有突破时间限制拘禁犯罪嫌疑人、有无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诉讼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法定的告知义务是否履行作为评查监督的重点,制作评查报告,为院领导和科室掌握案件质量、个人办案能力、以及执法中遇到的倾向性问题提供参考。
为了使案件评查产生共振、赢得公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院在评查中动真格、不留情,上至检委会讨论案件中程序不规范,院领导签字不严谨,下至书记员记录不规范,逐个页、逐句、逐字、逐项进行评查。法条适用是否得当、文书格式是否规范、法言法语是否正确、执法说理是否明晰、打印校正是否认真、证据分析是否透彻,一一点评指正。例如:分管领导只签“提交检委会讨论”的程序性意见,不签实体意见,评查提出后现已改正。针对笔录记录潦草、问语存在诱供和提明问供、缺少技巧、谋略的问题向承办人发出《案件评查问题反馈函》,指出纠正和工今后工作中注意纠正的意见,对于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归纳整理,分别向科室反馈,向领导汇报,逐项说明,共同研究,督促整改。
2013年案件评查首次召开了案件评查总结大会,对评查出的典型案件、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逐案逐件进行点评,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表彰了承办人和文书制作人。由于华亭县院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把评查案件与推进检察职业化相结合,把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严肃认真,敢于动真,注重效果,保证了案件质量提升,促进了规范执法,赢得了广大干警的赞誉和支持,受到了县政法委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