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旨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避免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促使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指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的制度。
对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全案予以封存。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指国家专门机关对未成年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
应当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包括侦查、起诉、审判及刑事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全部案卷材料与电子档案信息。
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以及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同样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封存。